离开二宫家之后。 早川诗织依旧对一之濑阳菜左手中指的戒指耿耿于怀。 据她所知。 一之濑阳菜深爱着二宫律。 这种情况下。 她又怎么可能,会突然跟其他男人订婚?以一之濑阳菜23岁的年龄,也根本没有必要急着订婚,加上后续的追问,一之濑阳菜要么答不出来,要么就是前后矛盾。 由此。 她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猜测—— 那枚戴在左手中指的订婚戒指,是二宫律送给一之濑阳菜的。 这太夸张了。 她这个‘准未婚妻’,都没有收到过戒指这样意义深刻的礼物,一之濑阳菜却拿到了,并且除了一之濑阳菜,二宫律还跟叶月香奈发生了关系。 接踵而至的事情,压的她喘不过气。 “这周末,必须成功。” 后天就是跟二宫律约好一起去大阪旅行的日子。 她下定决心。 到了大阪一定要跟二宫律发生关系。 现如今只有跟二宫律发生关系,并且有他的孩子,才能拴住二宫律。否则二宫律就算不被叶月香奈那个心机女抢走,也会被拿到戒指的一之濑阳菜得手。 …… 跟早川诗织相同。 叶月香奈多少也看出来一点那枚戒指的不对劲之处,并且得出了一样的结论,那枚戒指必然是二宫律送给一之濑阳菜的。 某种意义上来说。 她比早川诗织都更加急切与慌乱。 她找了这么多机会,跟二宫律做了那么多次,连促孕丸都吃了几盒,结果这肚子一点都不争气,要是再没有二宫律的孩子,她总不能顶着地下情人的身份过一辈子? 她追求的是成为二宫律的正宫妻子。 而不是真给他当一辈子情人的。 “或许我应该推掉一些工作了。” 叶月香奈觉得两三天才做一次,果然还是频率太低:“如果能搬进律君的家里,跟他同居十天半个月,或许结果就会不一样? “决定了! “这两天就找个借口搬过去住。 “不过这事不能提前跟律君打招呼,否则被拒绝的概率很大。 “必须先斩后奏。 “正好律君给了我他家的备用钥匙。 “到时候搬都搬完了,律君总不好意思把我赶走?” “……” 若是放在平时,她不会做到这种地步,女孩子的矜持暂且不提,作为公众人物,尚未结婚就被曝出跟男朋友同居,终归有些不好听。 但那枚戒指的刺激,让她管不了太多。 对于她来说。 目前当务之急是有二宫律的孩子,其他什么都是次要的。 …… 第二天一早。 二宫律亲自来到集英社的总部,千代田区一桥二丁目。 集英社的对面。 就是大名鼎鼎的另外一家出版会社小学馆。 事实上这两家在业内鼎鼎大名的出版公司,同属于一桥出版集团,甚至几十年前,集英社只是株式会社小学馆下属的一个部门。 但独立出去建立会社后。 集英社发展迅猛,如今成为了漫画出版界当之无愧的第一名,他们掌控的《周刊少年jump》杂志,是霓虹国内发行量最高的漫画杂志。 有长必有短。 相对而言集英社在传统文学出版行业,是比不上讲谈社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