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在沈落雁向外走去时,韦志高急匆匆地奔了进来。
“狗娃,干嘛这么毛毛躁躁?”田冲看着韦志高,没好气地问道。
韦志高就是被田冲救下的小男孩,今年十二岁,狗娃是他曾经的名字,跟着魏征后,他直接帮他取了个名字,也暗含着他的信念与期望。
魏征自己有高大志向,他也希望韦志高,志向高远。
“田大哥,吴德是个畜生,我想请你杀掉他,为我报仇,为乡邻除害。”
闻听此言,田冲暗喜,停住步伐的沈落雁,也满脸的惊喜。
这真是想要什么来什么,如果这小家伙能提供有用的信息,就不用追查了。
纵是如此,田冲的脸色,还是有些阴沉:“狗娃,既然你跟了军师,那就是我的人,一切都要有规有矩,切不可只顾私人恩怨,坏了纪律。”
占据霍山郡,就是正式举义。
他们,已是义军。
正所谓没有规矩就无方圆,就算想要铲除异己,也必须明正言顺。
即便没有明正言顺的理由,也一定要不择手段地找理由。
韦志高现在虽然只算是军师的书僮,就算他不能成才,也绝对胜过庸才,他日必有用处。
对他,田冲自然要尽量去树立遵守规矩的禀性。
韦志高听到田冲的话,就像做错事的孩子,立马就低头道:“我知错了。”
“不过,现在需要振奋民心,如果吴德真给百姓造成伤害,当杀则杀,也没什么好顾虑的。”
田冲话锋一转,说出这话,又轻声问道:“说说看,他到底干了什么?”
韦志高又抬起头来,不再耽搁,立马就娓娓道来。
原来吴德的儿子,加入的天威军,就是土匪,他是天威军二当家。
他们啸聚大别山,以大别山为中心,四出劫掠,颇有声威。
吴德是此地的大财主,仗着他儿子,跟官府勾结,也四下为祸。
他圈养了半百护院,巧取豪奢,强抢民女,抓捕壮劳力,为奴为隶。
为此杀了不少人,被抓的壮劳力,不付任何工钱,还极尽压榨,累死不少人。
而且,不管是被他杀死的人,还是奴役而亡的人,死后都被剁碎,喂养他家的恶犬。
韦志高的父亲,就是被抓去奴役致死,还被当着他们家人的面,剁碎喂狗。
“落雁,召集骑兵,包围吴家庄。”
“好的,田大哥。”
沈落雁也听得怒不可遏,应了一声,就直接离去。
“狗娃,你去联络受害的乡邻,前往吴家庄,控诉吴家恶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