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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章

刘欢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噔噔的上了几个台阶,这家伙果然是一个枭雄,不像他这般软弱,俗话说慈不带兵,以后建立军队,将军之位,刘欢是第一人选,虽然他是读书人。

赵光宇感觉得到,周围暗处,好几把火枪瞄准院中,只要有人过来,肯定会被打成梭子。

虽然这里面有许多平日里为虎作伥的家伙,但让赵光宇看见他们现在的样子,心里也不是滋味。

算了,先去吃点东西吧!饿了好几天,胃里空荡荡的。

毛晓武带着他来到一处凉亭,旁边是一座人工鱼塘,面积大概有一个足球场大小,这里有假山,有盆景,还有一些人工喂养的奇花异兽,张老太爷果然是大手笔,能在一个穷乡僻壤的地方建造起这么辉煌澎湃的建筑群。

毛晓武并没闲着,吩咐厨房准备饭菜,又将这几天的收获讲给他听,

缴获白银一百万两,十万两黄金,二十支火器,以及珠宝、古玩、布匹等,张家粮食的存储量是驻军仓库的三倍,也就是说他们现在的粮食能让城内百姓缓解一个月的饥荒。

这样不行,必须从长远出发,碎银虽然在这里行不通,但在外界却不同,必须尽快建立一支商队,重新组建一支城卫军,保护百姓不被草原游牧名族骚扰。

毛晓武下一句话让赵光宇眉开眼笑。

“我们还发现了一处密室?”

赵光宇差点跳了起来,密室?里面肯定藏着宝贝,他心如火燎。

下人端来了饭菜,这让他的味蕾不断翻滚,忍不住了,

火烧鸭子、红烧肘子、人参炖土鸡,这一桌美食,让赵光宇口水直流,张家厨房办事效率可真快,不像郡王府那群下人,根本不将他当人看。

赵光宇不知道,那天晚上,刘欢带着一群人,就像死神降临般,将他们一锅端,此时的他在张家人眼中,定位比刘欢还高,完全是吃人不吐骨头的主,凶名赫赫。

拿起红油滴汁的肘子,咬了一口,又香又软,回味无穷,

也许是饿了的缘故,这顿饭异常好吃!

用完膳,意犹未尽的擦掉嘴边的油渍,明天就到一个月了,自己又能重新抽取奖励,加上发现张家的密室,想想都觉得美滋滋。

“前面带路,我要全部打包带走,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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