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作孽,乌鸡国,自作孽不可活啊!”
陆判一身的杀气。
就连手里的判官笔上都是鲜红的血肉。
“来来,小店准备一桌,犒劳各位!”
林贵作为一个酆都鬼市的商人,相当精明。
二话不说,安排人手做了一桌最为丰盛的饭菜上来。
鬼市的食用,都是不沾人间烟火气的干净食材。
泡好的木耳,清蒸的生馒头,捣烂的大米,还有生鲜的鸡鸭...
喝的都是鲜血,而酒类的话,只喝如同葡萄酒一样的红酒。
“看人间的两样东西,也就知道了。人鬼是不喜欢烟火气的,所以送葬的时候,都用干净的纸钱,而驱邪的时候,他们却会用那些沾染了油脂的灯花。”
林贵在自己的人间经验秘籍里早就记录过这件事情。
人间的烟火气,会克制他们。
而鲜红的血液就不一样了,因为人鬼炼的就是血,这一点和动物是有很大的区别。
所以人间驱鬼的办法,很多都是错误的。
而秦桧儿正是因为得到了林鬼的指导,在混黑社会的时候,把丧葬业,可是发展到了一种极致的地步。
“乌鸡国作为一个华州文明古国,据说很多神话,就是出自他们,是怎么了呢?”
“并且我听说现代开国,搞的风风火火的啊?”
因为是出自乌鸡国,林鬼对这个问题,可是相当好奇。
“风风火火?”
“先不说他们制造的烈火金刚,一下烧了那么多的尸体。”
“单单是他们的改革而开放,有句话说的好的,打开窗户,蚊子和苍蝇会进来,但是却飞起了鸡!”
“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,却先享受了鸡啊!”
“这趟我才搞懂,原来,鸡,就是卖身的女人!”
陆判喝了一口酒,没好气的接连咒骂。
“啊,你这么一说,我想起来了,那是七八十年前的事,好似是八十年代,乌鸡国的人崇洋媚外,全部都流行出国!农村人潮也往城市涌动!”
“难不成她们中的很多人,都开始卖身了?”
林鬼可算明白了,顿时就感觉脸色发烧,一身的燥热。
这他麻痹的,丢人啊!
丢人都丢到宇宙星空啊。
原来这叫乌鸡国飞起了鸡。
没错,当林鬼还在乌鸡国做人的时候,到了大城市,一再街道上走,就会有店铺里的女人向他招手。
后来,就连县城都有了很多的“鸡窝”。
道德败坏,世风日下。
原来都是他娘的“鸡”搞出来的。
“那,那流亡到海外的鸡,也很多吗?”
忍不住的林鬼又开口问道。
因为按照他的了解,国际上,对于乌鸡国的评价还是不错的,没有出什么太直接的负面新闻。
“唐人街还行!”
陆判吃的很满意,已经是无话不谈。
“就是那个什么中之国城,那在海外实在是太有名了!”
“很多外国人一听到,中之国城,那第一反应也是那样,是卖身的老窝!”
陆判这么一说。
“这草他娘的!”
林贵真想找个地缝钻了进去,难怪搞了几年筑梦,而特别自豪的乌鸡国会没落了去。
原来是隐藏了大真相。
女人喜欢卖身的名声,都已经臭了世界了。
那国魂不灭,气运不丢,才怪呢。
这鸡一起,世界人民都知道,乌鸡国原来是这样靠女人的一个国家。
那谁能高看一眼?
世人都鄙视,老天都不会降落气运,实在是有点恶心。
关键是丢人。
真的是太丢人,因为当初落过乌鸡国,林鬼都感觉丢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