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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,余燕的性格和她妩媚的外表却不成正比。余燕性情豪放喜欢无拘无束。平时,她很少化妆,而且总是喜欢穿T恤衫和牛仔裤。从小到大,我几乎没有见她穿过裙子。不仅如此,余燕还喜欢喝小酒、设赌局,情绪激动的时候,还喜欢说脏话。另外,她练过空手道。总而言之,余燕这丫头,基本上不具备女性的阴柔之美。也正是因为如此,阿欢不止一次地在背地里说余燕上辈子肯定是在水泊梁山混饭吃的。
虽然阿欢和余燕有着各自的不足之处,但每天尾随到我们宿舍门前给他们两人送花送信的痴男怨女,却依然络绎不绝。那些多情的伪王子和伪公主们,使得我们的宿舍门前长年车水马龙,从早到晚热闹得像个菜市场。
事实上,这次约会我本来是不想再听阿欢的计谋的。我觉得他所谓的计谋,嫁接到我的身上总是让我有种水土不服的感觉。换言之,阿欢的那些馊主意,常常把我害得人不像人,鬼不像鬼。
但问题是,阿欢有着一张所向无敌的利嘴。他的那张嘴,上下张动便能轻而易举地说服N个得道高僧立马还俗,并使之终日“酒肉穿肠过,游戏花柳巷。”(这家伙,天生就是搞新闻的材料。)连跳出三界之外,不在五行之中的佛坛僧侣都能被他诓住,何况吾等凡胎乎?我自然被他不费吹灰之力拿下了。
阿欢说,他最近深层次地总结了自己纵横情场多年的一些经验,并由此揣摩自创了一套泡妞独门绝学———《泡妞秘籍》。
据他胡掰,此《泡妞秘籍》之威力,足可以横扫“八千里路云和月”。阿欢说,他只要轻出一招,不管是东方姐西方妞,还是北方妹南方姑娘,或者是传说中的白发魔女,统统都要春情勃发,争先恐后地投怀送抱。
看他吹得神乎其神且态度诚恳,我终究未能抵挡得住“美女如云”的诱惑,再次拜他为师。代价是人民币50元外加替阿欢刷马桶一周。那50块钱,是我从这个月的伙食费里挤出来的。我肯将这笔“血汗钱”拱手换情,足可以证明我是个痴情的少男。
然而不幸的是,痴情自古多磨难。阿欢的那个什么叉叉秘籍,最终把我害得狼狈不堪重伤而归。实际上,从现代经济学的范畴来分析,我应该明白,货币流通中50块钱所能够等价交换来的物质,也只能是三流的馊主意。
综上所述,一番思索过后,我终于得出结论。从某种角度而言,我之所以在情场上屡战屡败,完全是因为自己悟性太差参不透爱情的走势,与他人无关。于是我只好安慰自己想开些,毕竟,生米已经煮成了稀饭,一切的抱怨都是多余的。要怪就怪愿者上钩。我在心中默默地告诉自己,今天所受的掌掴之苦,全当是那个女生的温柔爱抚吧。尽管,力度有些过猛。
至于我那可怜的50块钱么,叉叉的,就当是阿欢被车撞了捐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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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坐在窗前,捂着仍旧发烫的脸胡思乱想的时候,寝室的门忽然“吱”的一声开了,接着阿欢哼着小调走了进来。从他的表情上判断,我估摸着今天他十有八九又有所收获。
“嗨!小晨,怎么样?我的《泡妞秘籍》威力如何?”阿欢一边倒着茶水,一边眉飞色舞地问。
“哈哈哈哈。。。。”我仰天长啸。
“难道你转运了?”阿欢不解道。
“转个屁,还威力如何?哼,何你个大头鬼。还钱!”我怒发冲冠。
“啊?不会吧?晨兄,难道说,你又挂了?”
“废话少说。还钱!”我义愤填膺。
“还钱?!呵呵,要钱没有,要命不给。我只有这个了,给,拿去!”说完,阿欢头也不回地扔给我一样东西。我接过来一看,居然是一个安全套。
“谢了。不过,这东西还是留着你自己用吧。”我把安全套又丢给了阿欢。
“切,不要拉倒。”阿欢把安全套攥在手里,然后拿起杯子嘬了一口,“不过也好,免得我下次再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