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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91章 郑胜之震惊:吾妹竟乃蜀山“剑仙子”!


  “老伴,老伴……”  朴素无华的妇人已是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了。她双手紧紧抓住身边的老伴,泪湿的双眼再也无法在绮罗脸色移开。  而她的老伴也没好到哪里去,唇角哆嗦一直重复着:“是咱的闺女,是咱的闺女……”  “闺女……我是你娘啊!”  “闺女……我是你爹啊!”  “闺……咳咳,妹妹,我是你哥啊!”  ……  绮罗此时的脑袋一片空白。  她其实已经明白了什么,但一时间又有些难以接受。  太突然了。  突然到她连一点点准备都没有。  她忍不住往后退了数步,一直退到李诺身前。好似只有姑爷在她身后,她才会有安全感。  她的双肩在颤,双手不停地扯着衣角,眼中流露出怯怯的声音,对李诺低声唤道:“姑爷,我……”  李诺拍了拍她的肩,颔首微笑。  感受到了李诺传递来的力量,绮罗终于鼓起勇气。  她的眸光在这三人身上来回打转:“可是师父说我是被他从大火中救出来的,整个村落都被大烧成了灰尽……”  她是在三四岁的时候从独孤飞雪从大火中救出,故而对于村子的印象也早已模湖不清。  她只记得,一群蒙面盗匪冲入他们的村子大肆杀戮,然后一场漫天大火将整个村子焚烧了。  “妹妹,当年我们的村子遭到了一群恶匪的袭击,他们还放火烧村,我和爹娘也以为要葬身火海了,但祖宗保佑,爹爹身上有祖宗流传下来的宝贝,挡住了火灾,我们这才得以死里逃生呐……”  想起当年恐怖的一幕,郑胜之也是忍不住后怕,唏嘘道。  郑父立刻撕开自己的衣襟,便见一枚晶莹剔透的玉佩在月华下熠熠生辉。  李诺若有所思地打量着这枚玉佩。  玉中确实蕴含着澎湃的水系能量,难怪能够抵抗大火。  这应该是郑百胜留下的传家宝了。也难怪当年他能叱吒大海。  有这玉佩,确实可以无惧凶险的大海。这和他的【避水珠】有着类似的妙用。  “他们确实是你的家人,怎么样,姑爷给你的这个惊喜,还满不满意?”  李诺笑道。  “姑爷……”  绮罗此时的心情真是复杂极了。  紧张,忐忑,期待……  其实绮罗的身世,都是独孤飞雪告诉她的。  独孤飞雪曾经受过郑家的一个人情。也正是因此才会出手,不过还是晚了一步,只救出了绮罗。  当然,独孤飞雪并不知道,绮罗的父母和兄长凭借着祖传的玉佩而逃过一劫。  绮罗长大后也是和叶箐雨一起去过她当年的村子,可惜那里早就荒废掉了。  她也向隔壁村的村民打探过,却被告知十几年前,这个村子遭了一场天火,全村人都死光了。  这便让她彻底死了心……  她真没想到,也就近日和姑爷提过自己的身世,姑爷就记在心里了,甚至还在暗中帮她寻找了家人。  “呜呜,姑爷!”  绮罗再也忍不住,泪水夺眶而出,一把投入了李诺的怀抱中。  李诺满脸尴尬。  这剧本不对啊。  这丫头,不应该是向她的父母投怀送抱吗,这投错人了呢!  “咳咳,丫头,你再哭,我这衣服都要湿了。”  李诺拍了拍绮罗的后背。  绮罗抬起脑袋,破涕为笑:“我这不是一时间太感动了嘛!都是你不好,也不事先和我说一声,搞得我很被动耶!”  “好了好了,快去吧,和你的父母,还有哥哥好好相聚。”  李诺哭笑不得。  “哼!”  绮罗还不忘将李诺的衣袖当做手帕,擦了擦眼泪,这才腼腆地走上前:“爹,娘,请受女儿一拜。”  虽然没怎么念过书,但该懂的人伦之理,她其实还是懂的。  只是平日里和李诺闹惯了,这才没大没小。  郑父郑母哪会让女儿真的下跪,立刻双双上前,一左一右扶助了绮罗。  “儿呀,我们一家终于团聚了,呜呜呜……”  郑母喜极而泣,双手紧紧抓住女儿的胳膊,生怕这是一个梦,一旦醒来,女儿就会如泡影一般消散。  “苍天不负老夫,祖宗显灵……”  郑父喃喃道。  温存良久。  这一家子这才发现,自己太失礼了……  他们急忙将李诺请进了屋子。  郑父对李诺作揖:“多谢公子这些年来对老朽女儿的照顾,老朽不胜感激,不知公子高姓大名?”  “郑叔太客气了,我叫李子安,郑叔唤我子安即可。”  李诺还礼。  “李子安?”  郑父略作思索,眼中忽然迸射出难以置信的眸光来,“李公子莫非便是当朝太子太师?”  “咳咳……爹爹,这位李公子便是当朝太子太师、武安公!就在今日,他将十万迦人杀得片甲不留,保住了应天府呢!”  郑胜之急忙解释。  “你个孽子,还不给我跪下!”  郑父大声呵斥着郑胜之。  郑胜之不解父亲为何突然发怒,但还算孝顺,急忙跪了下来。  郑父巡视一圈,没有找到什么可以鞭打儿子的趁手工具,便直接上前,伸手作势要揍儿子。  李诺只得阻拦道:“郑叔这是作甚?”  “气煞老朽也,这个忤逆子!”  郑父气愤道,“好的不学坏的学!不日前还跟一群猪朋狗友一起冲击府衙,这可是杀头的罪,幸得太子太师大人大量,不然他焉有命在!”  “郑叔,都过去了,胜之也是受了别人的蛊惑,怪不得他。正所谓不打不相识嘛,现在我们都是一家人,就别提这些了。”  李诺笑道。  或许这便是缘分吧。  若无这个小插曲,绮罗也就不可能一家团圆了。  不过他心中也是对这个郑父有些刮目相看了。  这个郑父,并不似表面那样易怒,甚至一言一行,谈吐举止,都是受过良好的教养,  而对郑胜之的惩罚,更多的是做给他看的。  看来,当年的那个“郑家村”其实也不简单。  也不知是谁,竟然要将之屠杀殆尽。  这是多大的仇恨。  “爹爹,哥哥确实是要教训一下了,他刚还去逛青楼了,对一个青楼女子寻死寻活的,真是丢尽脸面了。”  绮罗可不会惯着这个兄长,立刻将之前所见所闻娓娓动听地说了出来。  郑胜之只能苦笑。  说的还真都是事实,他根本是无从反驳。  哎,也不知这个妹妹这些年到底经历了什么,怎么变得那么厉害了,那剑让他感到浑身凉意飕飕……  “你这个逆子,看我不打死你!”  绮罗的火上浇油,自然是气得郑父勃然大怒。  李诺凶凶瞪了绮罗一眼,然后打圆场道:“正所谓窈窕淑女,君子好逑,胜之还年轻嘛,可以理解。郑叔就饶过他这一回吧。”  “父亲,孩儿知错,接下来一定闭门苦读,坚决不出门半步!”  郑胜之也是急忙表态。  李诺颔首笑道:“胜之只要肯下苦功夫,何愁金榜不能提名?”  “哎,家门不幸,让太子太师笑话了。”  郑父也是顺坡骑驴而下。  “丫头,你说说,这些年来你是如何过的?”  郑母的心思可不在那个不省心的儿子身上,她目露慈爱地看着绮罗。  多少年来,她日日夜夜都在思念着女儿,自责不已。  而今终于得以团聚,她心里总算是踏实了,也能够睡个安稳觉了。  好在看到丫头如今的状况,应该是没怎么受苦。否则她真是要心疼死。  这脸都胖成包子了。  所幸身形还算高挑,不然真没法看了。  当然,郑母这是受时代的局限性,不知肥环燕瘦,各有千秋。青菜萝卜,各有所爱。  比如李诺,就特喜欢这张略带婴儿肥的俏脸,这捏起来,手感相当之棒!  “娘……我过的很好,是师父收留了我……后来我便跟了姑爷……”  绮罗便将自己在蜀山的美好生活粗略地说了一遍,至于跟着叶箐雨打遍南疆无敌手,闯下显赫凶名,这自然是隐瞒了。  咳咳,那都是下山后的历练,不值一提,不值一提……  郑胜之难以置信,他忍不住吞了吞口水:“所以……妹妹,你是蜀山剑仙子?那个剑气纵横三万里的独孤飞雪是你师父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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