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吃住用都很节省,欠的债还得很快,这也是因为英镑的确值钱,那时候,和人民币的换算是一比十四。
我们一大帮子从北京上海来的老少弟兄,在离唐人街不远处租了个大房间,有二十多平方米,十八个人挤在里面。
当时有乐观性格的朋友说,“能洗澡,有暖气,挤就挤点儿。不要说和红军当年比,就是和现在很多中国老百姓相比,我们比他们住的强多了。”
同屋有下过乡的当年知青,说,“这洋插队,和当年的土插队比较,好到天上了!”
我没插过队。大哥您插过队?哎呀,您是我的前辈。来,大哥,喝。我这包里还有酒——来,您接着。
刚才说到哪儿了?哦,说到伦敦后的工作生活。这大约是十多年前的事儿了,好像就在昨天发生似的。
尽管基本习惯了这里的工作生活,我一闲下来,还是思念亲人,想家乡北京。当然,很大程度上,想念我那还在北京的女朋友。
现在想起来,如果当时我没拿到英国留学签证,人生将是完全另一个样子------这一切,都是命中注定的。
命这玩艺儿,就跟赌场里一副洗好的牌一样,早已定了,只是你不知道是怎么排列的而已。咳,我又说到赌场里去了------
一年多过去,我把欠的债还了一多半。
我知道,每天干十多小时体力活不是长久之计,身体会垮,就辞了那份餐馆工。
我又找了新住处,一个单间,从那集体宿舍搬了出去。
新住处在一幢老式楼房里,和别的房客共用厨房厕所。
我开始琢磨,这以后,要是就在英国呆下来,要置地买房子,还把女朋友接来成个家,就得有钱。再要是有了孩子,那就开销更大了。
按英国人的算法,一个小孩,从出生到十八岁**,得花十五万镑。大哥您说什么?二十多万?哦,我说十五万,那是十年前的说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