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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6章 都是第一次当人,凭什么让着你?

龙城,蓝水咖啡馆。</p>

姜白和罗大状相对而坐。</p>

诽谤罪是亲告罪,告诉才处理,只要原告撤诉,那被告就不会承担刑事责任。</p>

对方自然是想跟姜白进行庭外调解的。</p>

今天就是他们约了见面调解的日子。</p>

不过现在对方还没来,闲着也是闲着,姜白便跟罗大状闲聊了起来。</p>

“罗律师,我有一个很深奥的法律问题想问……”</p>

“嗯?”</p>

“咨询,咨询。”</p>

“嗯。”</p>

果然跟律师说话,就得严谨。</p>

“这个问题可能有点儿……嗯……你懂的。”姜白挠了挠头,见罗大状做了个“请”的手势,便接着说道:“我想咨询一下,母亲怀胎十月这段时间,算不算非法拘禁。”</p>

这个问题没有十年脑血栓绝对问不出来。</p>

听上去有点离谱,但在“弱智吧”里倒也正常。</p>

“弱智吧”是最近突然爆火的一个贴吧,关注人数突破百万,俨然已经成为国内最大的沙凋网友竞技平台,这里的吧友并不是真的笨,而是薛定谔的“弱智”。</p>

这个问题在“弱智吧”众多奇葩问题中,只能算平平无奇。</p>

虽然这个问题很弱智,但罗大状并没有嘲笑的意思,而是一本正经的说道:“根据民法典的规定,胎儿娩出为活体之后,才享有继承权。”</p>

“换句话说,如果胎儿娩出时为死体,或者还在母亲肚子里面,是不享有继承权的。”</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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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也就是说,这种情况下法律上面认定胎儿还不是一个人。”</p>

“而刑法规定的非法拘禁罪,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,所以这个肯定是不构成非法拘禁的。”</p>

“哦——”姜白若有所思的点点头,“那按照这个逻辑,孕妇打人也不算群殴咯?”</p>

“没错。”罗大状欣慰一笑。</p>

很好,学会举一反三了。</p>

孺子可教也。</p>

但是紧接着姜白问出的问题,让罗大状都有些懵了。</p>

“那如果,孕妇打人的过程中突然产子,而且孩子脑袋出来的时候给了对方一头槌,这算不算群殴?”</p>

罗大状:“……”</p>

姜白摩挲着下巴,眉头紧皱,滴咕道:“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负法律责任,但法定监护人在现场却没有阻止,反而还有助力行为,这是不是可以让法定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……”</p>

罗大状喝了口咖啡,表示自己不认识这个人。</p>

正在此时。</p>

“踏踏踏踏踏!”</p>

杂乱的脚步声传来。</p>

姜白扭头,便看到一群人快步走了过来。</p>

走在最前面的是个西装革履的中年,略有些发福,有着强者标志性的发型。</p>

这个人姜白并不陌生。</p>

陈梦喆,也是龙城一名很出色的刑辩律师,此前曾经为马丽和焦胜美做过辩护。</p>

在陈梦喆身后跟着十几个人,有男有女,但年纪都不小了,其中年纪最大的一个老婆婆,看上去得有七十多。</p>

这些人正是几名被告的家属。</p>

那个老婆婆,是杜湘湘的外婆,其他人则是小海等几人的父母。</p>

不少人看向姜白的眼神中,都充斥着怒火,如果不是陈梦喆在来之前再三强调,恐怕他们早已经对姜白群起而攻之了。</p>

这样的眼神姜白并不陌生,他自动开启魔免,无视之。</p>

而陈梦喆则目光越过姜白,与罗大状对视。</p>

哦?</p>

强者的交锋吗?</p>

姜白瞬间眼睛一亮,来了兴趣。</p>

然而……</p>

“罗律,没想到这种小桉子连你都惊动了。”陈梦喆一秒破功,笑呵呵的说道。</p>

表面看上去似乎没什么问题,就是同行抬头不见低头见,打声招呼而已。</p>

但不知道为什么,姜白总觉得,陈梦喆在气势上已经弱了三分。</p>

哦,或许不止三分。</p>

罗大状澹澹一笑,说道:“陈律师,好久不见。”</p>

寒暄过后,进入正题。</p>

陈梦喆向着姜白说道:“姜白先生你好,我是李桂琴,杜湘湘,穆云海……七人的代理律师,这几位都是被告人家属,这次来呢,就是想替我当事人向您表达诚挚的歉意。”</p>

“他们在网络上发表不实内容,给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,现在已经知道错了,特意委托我来向您道歉。”</p>

“我接受他们的道歉。”姜白说道。</p>

“太好了!”</p>

陈梦喆脸色一喜,连忙道:“老话说得好,冤家宜解不宜结嘛,只要您愿意谅解我的当事人,等他们出来之后,还会亲自过来向您道歉。”</p>

“陈律师,很抱歉打断您,”姜白脸上带着笑容,但说出的话却让陈梦喆等人,感觉到了丝丝寒意,“我接受道歉,是因为他们确实做错了事,给我造成坏的影响。”</p>

“但,这并不表示我会原谅他们。”</p>

“还是那句老话,如果道歉有用,还要法律干什么?”</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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