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在清湖别墅区建立了一个幸存者营地,以后我们就以那里为中心,向四周活动。”
听完刘煜的解释,张伟恍然大悟,点了点头。
刘煜道:“我听说,之前有撤离的队伍,你怎么没跟着一起离开?”
“额...老大,加入撤离队伍要提前报名,人数太多军警根本保护不过来,只能一批一批撤。
之前已经撤了三批了,但从那之后,车队就再也没回来过...我觉得,我们都已经被放弃了。”
提起这个,张伟就表现得很郁闷。
他算是最早报名撤离的人,结果三批撤离人员的名单,却一次都没有他。
“这样啊...”
刘煜吐着烟圈,对此没什么想说的。
能说什么?
无论到什么时候,人都是分阶级的,这一点根本无法避免。
“老大,丧,丧尸!”
就在这时,张伟忽然惊呼起来。
“区区丧尸而已,怕个鸟?”
刘煜也发现了前头的一群丧尸,但他丝毫不惧。
挂挡、踩油门,他直接加速冲过去。
砰!砰!砰!
不断有丧尸被撞倒,碾在车轮下,车前的挡风玻璃上也沾满了血渍,显得极为污秽。
张伟差点没吐出来,强忍着恶心把脑袋撇过去。
冲过丧尸的阻拦,刘煜发现后面也跟了一群,他没管,径直开向别墅区。
等到了地方后,他把别墅区大门打开,把车开进去,然后扭头冲向身后尾随的丧尸群。
望着在丧尸群大杀四方的猛男,张伟瞠目结舌,由衷的竖起了大拇指。
“别看了,下来搬货!”
冲某个在别墅中偷望的小脑袋喊了一声后,刘煜跟张伟先动起了手。
当瞧见一身白色连衣裙的沈茜曦跑下来时,张伟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。
这是女神啊!
身高、身材、颜值,都完全符合他纸片人老婆的标准,就仿佛是从漫画中走出来的一样,就差一套cos服啦!
“煜哥哥,他是谁呀?”
沈茜曦高兴地来到刘煜身边,一见张伟的那张猪哥脸,本能有些反感,皱起秀眉问道。
哦?
关系直接进展到这么称呼了么。
刘煜一愣,但感觉很受用,便没在意,而是给她介绍道:“张伟,我新收的小弟。”
“你,你好,叫,叫我小伟就好了。”
老宅男红着脸,表现得很局促。
“哦,你好。”
沈茜曦的态度平淡,寒暄了一句。
旋即,她望着车里的东西,惊喜道:“哇,这么多物资!”
他对沈茜曦道:“茜曦,你这样,我们往下搬东西,你试着拿自己能拿动的,给放到屋里去。”
让妹子干活,刘煜没觉得有什么不对。
因为还不是自己女人呢,不需要舔。
而且也提前说了,尽力而为,又不是拿着鞭子抽劳工那种往死压榨。
“嗯嗯,煜哥哥你放心吧,我也有力气!”
沈茜曦没有怨言,她虽然也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,但和那种影视剧中的无脑角色还是有区别的。
“嘿,快干活。”
刘煜见张伟一直盯着沈茜曦看,便在他脑袋上拍了一下。
“啊,哦哦。”
张伟立即反应过来,跟着刘煜一起把车上的物资往下搬。
见沈茜曦努力拎着一箱水进屋时,他对刘煜小声说:“老大,我嫂子吧?你真性福。”
说着,还露出了一脸男人都懂的猥琐笑容。
“哼,就你聪明。”
刘煜嘴角露出笑意,没有否定。
旋即他一边动手,一边对张伟道:“小伟,知道现在这是什么世道吗?”
张伟摇摇头。
“乱世!盛世十万彩礼都是少,乱世一碗米粥都是多的乱世!可不是我物化啊,而是事实如此。”
穿越前的网络上,很多不懂历史的无脑货色,吹什么魏晋风流,向往什么民国时代。
那些在刘煜看来,简直都是脑子被驴踢还进水的蠢猪!
乱世民不聊生,尸横遍野!
正如魏武帝作诗所言:“白骨露於野、千里无鸡鸣。”(当然,他自己就是制造这些的凶手之一,没少屠城,黑点的确没得洗。)
简而言之,乱世没有法治、没有秩序,是无比黑暗动荡的时代!
男人还好点,能拿起刀枪征战,为自己杀出一条生路,拼出个富贵前程,争一个封妻荫子。
但女子就惨了,拿武器上战场真的不是强项,这是生理上的差距。
就如五胡十六国时期,一些残暴的胡人打仗时,因缺少军粮而抓捕无数妇女,蹂躏之后便给烹食,称被食者为“两脚羊”。
由此可见,乱世多么可怕!
宋代庄绰《鸡肋编》卷中:“老瘦男子廋词谓之‘饶把火’,妇人少艾者,名为‘不羡羊’,小儿呼为‘和骨烂’,又通目为‘两脚羊’。”
明代李时珍《本草纲目·人一·人肉》:“古今乱兵食人肉,谓之想肉,或谓之两脚羊。
所谓的“魏晋风流”都这样,那可想而知,兵荒马乱的军阀割据时代又能好到哪去?
“老大,你的意思是...”
“你跟我混,我保准你以后平时yy的那些都会成真,就不用当手艺人了。”
刘煜的说法很有诱惑力。
张伟瞬间幻想到,以后自己被美女环绕的场景。
他不由激动道:“赴汤蹈火啊老大!”
刘煜微微一笑,他这可不是画大饼。
弱肉强食、丛林法则的时代,弱者只能依附于强者生存,强者的权利将会被无限放大。
开后宫?
那只是最简单的而已。
醒掌天下事、醉卧美人膝,生杀予夺尽在我手,雷霆雨露俱是君恩!
如此,方为大丈夫也。
也不枉他穿越一回,更不枉金手指找到他。
“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,末日降临、乱世开启,有人哀嚎哭泣沦为猎物,有人野心勃勃开始行动。
我们这代人若不想成为路边的白骨,丧尸口中的食物,被别人支配下的奴隶,那就唯有拔剑而起,杀出个朗朗乾坤,杀出个太平盛世!”
刘煜的话听得张伟热血沸腾。
他现在无比崇拜刘煜,感觉自己身边这位年长些的大哥,既有强大的本领,又有厉害的头脑。
就仿佛...人生导师!
看了一眼这伙计,刘煜心中嘿嘿一笑。
略费唇舌,就把一个给忽悠瘸了。
虽然没什么能力,但也算好的开始。
没多久,车上的物资就都被卸下来,张伟刚想歇歇,就被刘煜给拽上了车,继续出去搜刮物资。
他们回到原来处,还是那家超市,不搬空不罢休。
期间,又有游荡的丧尸听到动静向这里靠近。
“你继续干活,我去收拾它们。”
刘煜拎着斧子就朝着丧尸们走过去。
在张伟地不断咋舌中,刘煜像个战神一样,抡起斧子不断劈砍,没有一合之敌。
“这头丧尸...”
刘煜忽然发现,有一头丧尸与其它的有区别。
区别在于,这头丧尸戴着作战头盔,身上穿着作战背心,腰间手枪套里的那把手枪格外显眼,胸前还挂着一只手雷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