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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4章 大小狐狸斗智,丈人要送嫁妆

于洋一笑,被吹捧的也有些舒服。

但他也只是微微点头,拿酒杯在嘴前抿了一口。

开玩笑,我可是大哥麾下第一猛将!

这点骄傲,还是应该有的吧?

“老弟,我听弟兄们说,你报号‘伟神’是吧?这名号真霸气,真厉害!老哥痴长你几岁,叫你一声老弟托大了,今后同在屋檐下,老哥还要仰仗你呀!”

张伟那边也去了人,他被这顿彩虹屁捧的是连连摆手,笑不拢嘴道:“好说,好说!”

有人去安天奇那边,结果碰了个软钉子。

安天奇始终保持着自己那张面瘫脸,一句不会饮酒,打发了一切。

刘煜这边,双方也不飙演技了,说起了正事。

陈明抽着烟道:“贤婿,我想问你,接下来打算如何?”

“岳丈,怎么说?”

刘煜下意识一问。

陈明嘬了口烟,笑道:“如今贤婿你要人有人,要枪有枪,手握重兵,绝对当得这滨海的头一份!”

刘煜心想这话不差。

算上自己这次缴获的枪支,加上原有的,已经足够把一个团的兵力完全武装起来,成为货真价实的步兵团了。

“这等实力,已经足够角逐一方,若选对了路子,那就事半功倍,要选错了方向,可就是蹉跎时间。”

听完这话,刘煜心里明白了。

他这是问自己,接下来基地的战略方向啊。

不等刘煜说,陈明就主动道:“我这里有两条拙见,能说与贤婿你参考一二。”

“请岳丈教我。”

刘煜是个务实的,有利可图的情况下,他不会在意太多虚的,因此他诚心求教。

陈明自家人知道自家事,他也不敢卖关子。

“这第一条路,就是贤婿你趁着现在基业尚未深植于此,立即迁移,把基业转移到别处。”

刘煜神色一动,却并未说话,只是静静等着下文。

很多时候,选择倾听不打断,既是一种尊重别人的表现,也是彰显自己涵养的行为。

“滨海市原有八百万人口,不算少得可怜的幸存者,八百万头丧尸,这是一个极其危险的数字!把基业立足于此,虽然是在城市边缘,但难免危机降临,到时不得不撤,这是其一。”

陈明顿了顿,然后接续道:

“远离是非之地,附近的村镇、乡县大可去得,丧尸又少,又能招抚逃到荒野上的幸存者,这是其二。

到时或埋头发展,或四方征伐、兼并,就如聚沙成塔、集腋成裘,一步一个脚印,实乃稳固守成之策。”

刘煜频频点头,觉得这老岳丈还真不便宜,说的一番话颇有道理,指出的方向很正确,真有几分战略家的味道。

陈明一根烟尽,刘煜主动给点上,换来笑颜相对。

“这第二条路,便是守,贤婿你保持现状不动,小心谨慎、严防死守,只要城中的丧尸没有汇聚成流向这里进发,那就无恙。”

陈明眯了眯眼睛,吸了一口烟,接着说:“偌大滨海,既是险地,又是宝地!物资不说取之不竭,相比撤离后去那些乡县搜刮,也是多之又多,且胜在路近,这是其一。”

不错!

刘煜心中认可。

他起初也想过带着人远离滨海市,去旷野、山上,建立一座避难所或者基地。

但就因为想到物资的好处,他才没有做出这个决定。

“只需严守,或以愚公移山之法一点点剪灭城中丧尸,或待兵精粮足之日大举反攻城市,都是可行的,此为其二。

若真到那时候,贤婿你能收复滨海,那可就不得了了,此为以攻代守之策。”

“妙!”

刘煜击掌一赞,不管符不符合自己的心意,不能叫人家白浪费唇舌不是?

“呵呵,两点拙见,还要贤婿你自个做决定。”

陈明笑着一摆手,喝起了茶水。

刘煜想了想道:“我认为,这两者,可以兼得并行之。”

“哦?如何兼得,又怎么一个并行?”

所谓花花轿子众人抬,刘煜夸他说得好,那他陈老大也愿意当捧哏。

刘煜道:“小婿以为,可以在严防警惕城中丧尸之余,遣一队人出去勘探侦查,寻找合适之地。待寻至后,分出一些人手去建设、营造安全区。

这样既能在大变之时留做退路,又能为平日中向外扩张的桥头堡,如此两全其美,兼得并行也。”

陈明听了暗中直摇头,心说你还是年轻了些,你这样做岂不是分摊了人力物力,延缓了任意一方面的发展?

但同时,他心里也是有些自得,总算抓到这小子一点破绽,有不如自己的地方了。

说到底,姜,还是老的辣!

当然,他没有明面说出来,只是沉吟不语,状若思衬。

刘煜心想,你这老家伙现在心里不会是在嘲笑我吧?

我知道我这样做,相当于把一个拳头变成了手掌,无法凝聚全力力量,但你又怎么知道咱有金手指?

有金手指在,一切皆有可能!

“嗯,贤婿此言...姑且也算是个折中的好路子,各取所长嘛。”

沉吟之后,陈明还是没说真话。

一是他不好当众驳了刘煜的面子。

二是他想等刘煜自我感觉到路线错误,再来请教自己时,才开口指点迷津,以此来彰显自己的高瞻远瞩。

“哎呀,运筹帷幄,这是运筹帷幄呀!”

“陈老大多谋,刘老大有智,这是古代谋士能臣做居家中论天下的能耐啊!”

“叫什么来着...对对对,卧龙凤雏!就是卧龙凤雏!”

双方的交谈都被众手下听在耳朵中,一帮人连连竖起大拇指,感觉他们的智商与这大小狐狸不在一个等级,从而由衷地发出赞叹。

唯有安天奇皱着眉头,陷入沉思,似乎真有些什么想法。

嗯,他也是这里唯一一个,在战略战术层面,能与陈明、刘煜两者相提并论的了。

“呵呵,今日是我和贤婿共襄盛举的好日子,也是我爱女与她朝思暮想的情郎相见之时,所以...”

“爸——”

在一旁,一直听着二人交谈的陈青青俏脸一红,娇嗔一声,然后便整个人躲到了刘煜的怀里。

刘煜摸了摸佳人玉背,对这个已经从少女变成女人的妹子,也是满意得很,心中不由愈发爱怜。

陈明脸上的笑容更加浓郁,瞧众人都盯着自己看,卖的这个关子已吸足了眼球,不由心情甚好。

他喝了口茶,润了润嗓子,然后才说:“所以我要送我贤婿一份大礼,也算我这个当爹的,给丫头的嫁妆!”

刘煜一听,目光一亮。

这个好啊,他喜欢,只要有好处,他来者不拒。

陈明的老伙计们则是纳闷了。

嫁妆?

你还有啥啊?

你所谓的嫁妆不就是我们这二百多号人,几百支枪嘛。

哦,枪还被人缴了,那是人家的战利品,不算。

只见陈明一脸“你们不懂的样子”,然后对刘煜道:“贤婿,事关重大,附耳过来。”

啥呀,搞这么神秘?

你说你跟我拽文嚼字,半白不白地学古人交流,以此附庸风雅,这一套我正好懂,可以接受。

但你现在怎么还学上古人的行事做派了?

还有什么好宝贝就拿出来呀,藏着掖着的,自己姑娘的嫁妆有什么要瞒的,难不成还真有什么压箱底的好货?

刘煜好奇之下,就把头靠了过去。

陈明在他耳边悄悄说了起来:“这样这样,如此这般,如此这般...”

刘煜的一对眸子逐渐睁大,眼神愈发明亮,连呼吸都变得粗重了几分。

你猜陈明说的嫁妆是什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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