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遗书的复印件在这里,写得比较长,廖副读一下就明白了。”
“好,那另外一件中毒死亡案呢?”
“死者名叫颜妮,无业,死于蓖麻毒素中毒,毒素融于口服液之中,这个初步调查的结果,也是自杀,也有遗书为证。”
“什么?也是自杀?”
“还有一点,廖副可能更加想不到,颜妮是赵崮的情妇。”
“什么?赵崮的情妇?怎么认定的?”
“是赵崮报的案,当时他正在死亡现场,颜妮的遗书也是他从茶几找出来的,他在当晚的笔录里承认死者是他的情妇。”
“她又是因为什么自杀?”
“颜妮的遗书只有短短两句话,我都记下来了,是这样写的,最爱我的还是我老公,我却做了对不起他的事情,我只能去见他了。”
“她是个寡妇?”
“是的,廖副,她结婚不到一年,老公就因交通事故死亡了。”
“也就是说,这两个女死者的自杀,都跟赵崮有关?”
“初步判断是这样,现在技术鉴定部门正在做笔迹鉴定,廖副,即使是跟赵崮有关,但如果遗书确系死者本人所写,证明两个死者都是自杀,那么赵崮并没有法律责任。”
“这我当然明白,但是老弟,两个女人在同一天晚上为同一个男人自杀,你不觉得不太正常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