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爵士的故事

当这对不太可能的情侣向南漫步时,戈弗雷把哈里克留在了向北的路上。他沿着一条几乎空无一人的道路行进;除了散布在维德雷维北部无边无际的森林周围的小村庄,什么也没有。唯一的其他旅行者是偶尔的小贩,他们为村庄提供更好的织物、香料或青铜制品,以换取毛皮。戈弗雷一如既往地匆忙赶路,只过了一个星期,他就到了遥远的北方,再也没有路可走了。他又遇到了几个村庄,在那里他可以给自己买一顿饭和一个干燥的地方睡觉。又过了一个星期,这个也没有了。

不像adalrik和heohlond,耕地和alfskog之间的界限是明确的,vidrevi在人类居住的森林和平静的林地之间没有这样的界限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护林人只是知道他们可以走多远;超过一定程度,他们就不允许返回。由于人口稀少,护林人欣然接受了这一点;他们自己的森林有足够的空间容纳他们所有人,他们并不介意把最北端留给看不见的守卫。

戈弗雷不顾他们的警告,离开最后一个村庄七天后,跨过了所有林务人员都知道要提防的边界。他吹了一声口哨,一副无忧无虑的表情,走进了阿尔夫斯科格。

一眼望去,森林里没有明显的变化。这里的树木、声音和动物都和更南边的地方一模一样。如果维德雷维的护林人胆敢向北冒险,他们既看不到也感觉不到周围环境的变化。

戈弗雷的情况似乎不是这样。当他的脚步向东北走去时,他就像一条脱皮的蛇。他额头上的皱纹变得光滑了。他的肩膀放松了。他的脚步不那么急了。他的举止表明他很自在。他走着走着,一手拿着手杖,另一只手伸出手去,路过时触摸树木;每隔一段时间,他的脸上都会掠过一丝微笑。树梢上,鸟儿向他啁啾,有时让他抬起头来,咯咯地笑起来。当他弯下腰去溪边喝水时,溪水会突然向他喷射,他也会笑起来。

戈弗雷离开维德雷维一周后,进入阿尔夫斯科格一周后,他看上去是个平静的人。

又过了几天,戈弗雷突然停了下来。他慢慢地转过身。在树林之间,一个精灵侦察员走了出来,已经把箭放回了箭袋。话从她嘴里滔滔不绝。

作为回应,戈弗雷点点头,微笑着。“谢谢,我会很感激的。我上次来这里已经有好几年了。”

小精灵回答道。

“请原谅,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说过你会惊讶的语言了。”

她笑着用头扔了一个东西。戈弗雷和她一起朝那个方向走去,他们继续交谈,各自说着自己的语言。

在侦察员的陪伴下,戈弗雷走了三天,直到她向他告别。她把他留在森林里一个向上倾斜的地方,他顺着斜坡走。一个小时后,他来到一条小溪边。水流过悬崖,形成瀑布。戈弗雷在这里坐下来等着。他挖出一些食物,分给一只好奇的松鼠。

他没有等太久;不久,一个小精灵出现在他身边。“你回来了。”

“很好,?lfe。”戈弗雷高兴地说。

在古代被称为alfod的精灵给了他一个怒容。“你笑了,但你的消息从来没有给我做同样的理由。”

“该死的行当。”那旅客承认道,站了起来。“你表哥也在这儿吗?”我得跟你们俩谈谈。”

阿尔夫莫德摇了摇头。“他带着他的债券在追捕。不过,他们已经走了好几天了。我怀疑他们今天或明天就会回来。”

“如果是那样的话,我就等着吧,你走吧。”

“当然。跟我来。”

阿尔夫莫德转过身,领着戈弗雷朝瀑布走去。他们从小溪后面经过,进入了后面的一个山洞。一个训练有素的眼睛可以观察到,已经进行的工作不仅是对这个洞穴,而且是对接下来的洞穴。

很快,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这是一个自然的地方;相反,一个村庄在戈弗雷面前的山下展开。走廊通向各个方向,可以进入新的房间和区域。他们不时地遇到其他精灵,他们总是满怀敬意地迎接他们。漫无目的的眼睛还会看到精灵在各个洞穴里工作;弓匠、织工、织布工和其他一些人负责村里的简单需要。至于照明,墙壁上装在玻璃里的奇怪宝石发出内部的光,就像灯一样。x33

阿尔夫莫德把他带到一个很小的房间,比壁龛大不了多少。“我猜你累了,”精灵指着里面那张简单的床说。

“我是。”戈弗雷走到他身边,把魔杖靠在墙上。

“我会给你找食物和水的,”阿尔夫莫德承诺道,他扯下了一张充当门的鹿皮。在黑暗中,戈弗雷躺下睡着了。

“戈弗雷。”声音是从鹿皮被拉开的洞口传来的。戈弗雷睁开眼睛,看见阿尔夫莫德低头盯着他。“阿尔弗布兰德回来了。”

“已经?”

“你已经睡了一天多了。”小精灵指了指戈弗雷的身边,那里有一罐水,旁边是一个盛着干兔肉的木盘子。“你打鼾。大声。”

“我的礼物很多。”戈弗雷用胳膊肘支撑着自己反驳道。另一只手抓住水,一饮而尽。他把肉捧在手里,站了起来。“带路。”他告诉阿尔莫德,嘴里已经嚼了起来。

他跟着精灵进入了洞穴网,走了一条与之前不同的路线。最后,他们找到了出村的另一条路;戈弗雷弯着腰,从一棵大树的树根下走过,发现自己又回到了森林里。当他离开时,他身后的缺口似乎缩小了;如果戈弗雷回头看,他什么也看不见。相反,他向前看。

在他前面,阿尔夫布兰德正在工作,正在清洗一对兔子。当alfod叫的时候,他的亲戚站起来,转身面对着他们。站得近了,亲缘关系很明显;虽然他们的关系是表兄妹,但很容易理解为什么传说中他们被称为剑客兄弟。此刻,除了阿尔弗布兰德的刀,他们谁也没有带武器,但即使他们穿着朴素的衣服,他们与其他精灵之间的差异也就像狼与狗一样。

阿尔夫布兰德盯着戈弗雷;最后,他把刀扔到松软的地上,伸出手去抓住旅行者的胳膊。“见到你,我的心情很沉重,但即便如此,你的出现让我很高兴。”

“我也是。”戈弗雷回答。

“我猜想你会来。你派来的那些孩子们的存在,我表姐两年前的夏天失踪了……我知道你不会离我很远,”alfbrand声称。

“孩子?”

“现在这并不重要,”阿尔夫莫德急忙说,“你为什么来,戈弗雷?”

“我相信瓦尔马克还会有一场战役。也许这一次,它甚至会到达前厅。”

阿尔夫布兰德看着他清洗过的死兔子。“你以前是这么说的。”

“那是五百年前的事了。”戈弗雷抗议道。“我几乎没有养成这样的习惯。”

“你打算怎么办?”alfod问。

“我能做的就是阻止这一切。不出意外的话就拖延。但如果真到那地步,我将在前厅里做最后的抵抗。”

“会发生什么?”阿尔弗布兰德问。“你过去从未面对过我们的敌人。”

戈弗雷深吸了一口气。“我不知道。但我担心无论如何都不会有好结果。”

“那你为什么来?”阿尔夫莫德又问。

“因为他想让我们的剑上战场,”阿尔夫布兰德插嘴道,弯下腰捡起他的刀。

“是的。”戈弗雷证实道。“我需要你。”

“我们不能为你赢得这场战斗,”阿尔夫莫德宣布,“我们也不能让我们的同类走上战场。宋朝已经从南方消失了。我们在这里几乎保护不了它。”

“不,”戈弗雷表示赞同,“但屠龙者和刀锋歌手的出现,或许能起到扭转风向的作用。”

阿尔夫布兰德转动手中的刀,看着血淋淋的刀刃。“我已经有一千年没有拔出我的剑了。”他说。“我现在还不想这样做。”

“利害关系太大了,”戈弗雷争辩道。

“我们做了我们该做的,”alfbrand反驳道。“我们已经打过仗了。”

“还有一场战斗。你一直都知道。”

“表哥,”阿尔夫莫德看到阿尔夫布兰德沉思的脸,马上说,把一只手放在他亲戚的胳膊上。“这件事现在还不能决定。我们不要再谈这个了。”阿尔夫布兰德微微点了点头,坐下来继续研究兔子。

晚上,当大多数精灵都睡着了,阿尔夫布兰德在洞穴的走廊里走动。他来到一个放着无数弓杆和箭的房间。它还有许多用于狩猎野猪的带刺长矛,还有一些华丽的盔甲陈列在那里。蜘蛛网表明后者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被使用过。阿尔夫布兰德走到一个靠墙立着的大箱子前,打开了它。里面主要是织物。亚麻衬衫,羊毛绒布,还有几件皮衣。阿尔夫布兰德在他们的身下挖出一把剑。它的鞍子是蓝色的;剑柄上刻有符文,就像他的堂兄和戈弗雷所使用的剑一样。

他没有拔出剑来,而是把它护在鞘里。他摆出武士的姿势,向前刺剑,然后收回剑。起初他动作缓慢,但随着他开始做更复杂的动作,手脚步调一致,他的速度加快了。他剑术的表演越来越快,直到额头上满是汗水。他行动优雅,即使在精灵族中也颇具传奇色彩,但他从不让剑离开剑鞘;他也许是一个吟游诗人,但他的剑在这个夜晚是安静的。

门口传来一个声音。一个女人站在那里,穿着村里所有人都穿的简单衣服。她在镶嵌在墙上的水晶的昏暗光线中微笑着,对他说话。

他停止了动作,放下了剑。带着疲惫的表情,他回答了一句,然后把剑藏回了箱子里。

当他转过身来面对她时,她穿过房间,抚摸着他的脸颊,仍然带着悲伤的微笑。他们又交换了几句话,直到他砰地关上箱子,他们离开了武器库。

第二天,阿尔夫莫德跟着戈弗雷出了村。这是愉快的一天;太阳提供热量,树木提供阴凉。精灵把水和食物递给旅行者。“欢迎你多待一会儿。”

“一个诱人的提议,”戈弗雷承认,“所以我必须拒绝。在这片森林里,时间总能从我指间溜走。”

“随你便。那样的话,我祝你一路顺风。”

“阿尔夫莫德——你表弟会打仗吗?”

小精灵深吸了一口气。“你对阿尔弗布兰德要求太高了。戈弗雷,你从未像我们一样与敌人对峙过。我不怕死,但我怕他。”

“我知道,但我还是要问。”

“我想我表弟会的。在他心里,他知道的和我一样。有些战斗似乎永远不会结束。”

“至少我们可以时不时地得到喘息。”戈弗雷苦笑着想道。

“如果没有别的事,我也会去的。”

“我知道。”戈弗雷点点头。

“时机成熟时再发出信号。”

“当麻雀歌唱,狼嗥叫的时候。”戈弗雷苦笑着说。他们握着手。

“明天见。”

“在那之前。”

这对古怪的夫妻离哈里克没走多远,就开始争吵起来。

“你为什么只带水?”达米恩的声音很愤怒。

“这对奥斯特的树木来说已经足够好了,对我们来说也足够好了。”这句话是咬紧牙关说出来的。

“酒。的精神。啤酒。即使是你们这些苔藓虫称之为蜂蜜酒的蜂蜜水也足够了。你可以选择这些可能性中的任何一个!”

“如果你这么关心我们的补给,你为什么不带呢?”

达米恩抓住身边的剑柄。“我做了!我完成了我的部分。”

“那你为什么不把它塞进嘴里呢?”

“滑稽。如果你不能缓解我疼痛的头——你是一个女祭司——至少让我听到你刺耳的声音吧。”他把手放在额头上。

“是你提出来的!”再说,哪个傻瓜会在出发前一晚去喝酒呢?”

“我不知道我要去旅行,是不是?”没有人警告过我要去阿达里克。”他反驳道。

贡沃尔公司停止了。“如果你在这次旅行中这么不明智,也许你应该回到哈里克。我可以很容易地走自己的路。”

他继续往前走。“不,我们继续。”

“为什么?”她一动不动。“这跟你有什么关系?”

他回头看了看。“我发过誓要护送你安全到达米丹哈尔,蒙特莫的达米恩信守诺言。”他把头朝路上一甩。“来吧。”

她开始挪动身子,怀疑地盯着他。“有些事情不对劲。”

“你嗅出来了,是吗?”我还以为奥斯特喜欢猎鹿,不喜欢猎猎犬呢。”

“你不妨告诉我。”

他清了清嗓子,举起一只手挡住来自东方的刺眼阳光。“唯一的问题是我的头很痛,你说的话只会让情况更糟。”

她加快脚步想赶上他。“那么,快点!”到米丹哈尔还有将近一个月的时间,照你这样走,我们得花两个月的时间!”

“用匕首代替舌头。”他嘟囔着,加快脚步赶上来。

“我们应该在这儿过夜,”贡沃尔建议道。

“天还亮着呢,”达米恩边回答边往前走。

“因为我们快到夏至了。”贡沃尔反驳道。“天不会黑下来,但我们还是会累的。”

“现在还不到晚上,”达米恩争辩道。“我们再聊一会儿吧。”

她看了他一眼。“考虑到今天早上你拖拖拉拉的,你精力还挺充沛的。”

“就像你说的,离米丹哈尔还有很多天。我们走的路越多,所需的时间就越短。”

“你希望我们能找到一家酒馆。”

“你的话里有刺,我不喜欢。”他继续往前走,眼睛盯着前方。

“它们也有道理。你就像一头贪吃栗子的猪。”

他突然停住脚步,看着她。“你是在叫我猪吗?”

“只有你的行为,达米恩大人。”这称呼说得很不敬。“大人,您还记得我的名字吗?”

他回头看了一眼路。“当然。”他嘟囔着,向前走了几步。

“他们给了我一个神志不清的醉汉来保护我,”贡沃尔恼怒地说。

“我没有糊涂!”达米恩咆哮着,回头看了看。“你要来吗?”

“没有。我累了,现在想睡觉,明天我们可以早点出发。”

“起得真早,”前骑士惊叫道,“天哪!”

“因此,我要在这里找个地方睡觉。”贡沃尔离开大路,走进了邻近的森林。“不用我,你们可以继续。”

达米恩看着他的孩子离开了他。他悄悄地诅咒了一声,跟在后面。

尽管达米恩有强烈的愿望,但他们在南行的过程中并没有遇到任何酒馆或客栈。这条路穿过森林,没有经过任何村庄。有时,他们会偏离小径,到树林里去觅食;这主要是由贡沃尔完成的,她的绿袍知识使她非常适合这项任务。达米恩跟在她后面,咒骂着树根,这让他绊了一跤。

“我不会听这样的语言,”贡沃尔在他们再次上路时宣称。十天过去了,双方频繁的口头交锋,随后是长时间的沉默。

“七和八!”这跟你有什么关系?”

“你又来了!”你以如此粗俗的理由使用神圣的语言,人们怎么能把你的誓言视为神圣呢?”

“誓言和诅咒,这两个词都适用于任何一种原因,”达米安争辩道,“不管我是出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发誓,那是我的事。”

“我猜你对诸神的漠视是意料之中的。”贡沃尔喃喃道。

“我一直尊敬诸神,”他为自己辩护,

“哈,我听说不是这样的。”

他伸手抓住她的胳膊,把她拉过来面对自己。“这是什么意思?”

“放手!”她挣脱了他的手。

他脸红了。“有人敢玷污蒙默的达米恩的荣誉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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