谈程瞅她的表情,沉默了好几秒。随后,他黑眸略动了动,声音很低的说:
“你给我的那封信”他看着她道:“不是我给她的。”
他抿抿嘴,俊脸上是有些抱愧的神气:
“是她在我书柜里看到了。”他说。
彼时,虽说他都不认识她,但即使他不能接受她的心意,他也不会故意把她的情书交给尤佳,让尤佳拿着她的情书当众羞辱她。
自小到大,对他有意的女孩很多。其中不乏给他递条告白的。但只要对方不强求不过分纠缠,他都不会让人难堪。
在他看来,在感情世界里,每一份心意都值得尊重。可以不接受,但不能仗着人喜欢,肆意践踏人的感情。他认为那是很没品的行为。而他是后来才发现,尤佳把她的情书拿走了。
清喜闻言略是一愣,她疑惑的皱皱鼻子不解的问:“你把它留着?”
的确是她给他情书好几天后,尤佳才来找她。所以他把她给他的情书留着了?可是为什么呢?为什么要留着她的情书?不喜欢她,不是应该很快丢掉吗?尤其,他还是有女朋友的人。
谈程看着她,表情微妙起来。他眨一下眼,稍停了停与她道:
“因为你的字好看。”
他冲她浅浅一笑,复道:“我觉得你写的字很好看。”
虽然这么说听着有点奇怪,但他确实这么想。她的字相当好看。有说字如其人,但她的字和她的人很不同。她人小小,看着象个小孩稚气未脱。但她的字却颇有名士风采。飘逸婉约,娟秀又不失风骨自成一派。
事实上,他当时看她那一手字有惊艳的感觉。他家算书香之家,他曾祖,祖父还有外公都能书善画,称得上是他们那一辈的闻人名士。
他妈也写得一手好字,无论是钢笔字还是毛笔字,皆举笔神妙俱得外公真传,有书法家的名头。家学渊源,耳濡目染他的字也写得不错。
饶是此,她的字还是叫他眼前一亮,给他留下很深的印象。那会给他的第一观感,她的字象跳动的音符有一种韵律感,很优美。
也因此,他没有把那封信扔掉,而是夹在了书柜里,带着对美好书法的欣赏。不想,他夹在生僻的不常用的工具书里,也能被尤佳拿书时,无意间撞落下来。
清喜:“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