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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到宿舍,打开冰箱一看,找了半天,里面也没有余燕说的汉堡和牛奶。我暗想,难道余燕骗我?不,不会。我是了解余燕的,她虽然爱说脏话,但从来不说谎话。更何况,不过是两个汉堡一袋牛奶而已。
可是,那些东西哪儿去了呢?该不会是汉堡里的“火腿”真的长出了“腿”,然后带着牛奶“私奔”了吧?
恰逢此时,里屋内传出了一声“鬼叫”:“我是一只来自北方的羊,独自走在失恋的旷野中……迷不住女人的我,总是眼睁睁看她溜走……”
能把一首首经典的曲目五马分尸,然后再烩到一块儿,做成一锅杂碎汤的人,除了阿欢,恐怕没几个人能干得出来。(我知道汉堡和牛奶的下落了。)
从他改编的“哀曲集锦”里,我猜出了他今天“打猎”的收成。我猜,他今天一定是走麦城,连个鸟毛都没有逮到。而且,还踩了一坨子牛屎。
果不其然,当我走进厨房的时候,我看见我那两个苦命的汉堡,已被他报销得只剩下两片生菜叶了。(阿欢吃汉堡包,从不吃里面的生菜。)那袋牛奶,也未能幸免于难。
见我进来,阿欢站起身从左屁股兜里拽出一瓶“二锅头”,接着又从右屁股兜里掏出一包用塑胶袋包着的大块儿卤猪蹄,请我陪他喝一杯。为了给我冤死的汉堡和牛奶报仇雪恨,我未加推辞。我打算以暴治暴,把他的食物吃个精光。
席间,一番推杯换盏过后,我跟阿欢提起了那个被余燕抛弃的傻瓜。不料,说者无意,听者有心。此举,竟引得阿欢兔死狐悲。阿欢狂饮一杯,不禁仰天长啸:“唉!问世间,情为何物?直教人……饭前便后要洗手!我去嘘嘘先。”
“轰!”
我晕死过去。
20
酒过三旬,菜过五味。阿欢这厮,竟然撇下我一个人流着“哈喇子”睡着了。阿欢的鼾声很大,可以动用“震耳欲聋”这个词汇来形容。我把他拖到了他自己的床上,然后又把厨房里的残席简单地收拾了一下。否则,有洁癖的阿欢回来,我们一定会被她骂死。
说起请我喝酒,还要插上一句。阿欢这家伙绝对是“金口玉言”。他说让我陪他喝一杯,那就是一杯。而且,这一杯,还是以“二锅头”的瓶盖儿为“一杯”的计算单位。
古人云:一醉解千愁。接二连三的失恋,让我逐渐对酒有了一种依赖感。刚才喝了一点,这使得“酒虫”在我的腹中不断地兴风作浪。
我忽然觉得整间屋子里格外地空蒙,莫名地有一种想去酒吧的冲动。于是我套了件外衣,向门外走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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