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其实我比她好看来的!”
“……你又在演。”
真是够了![掀桌
菲菲沉默片刻,道:“其实我很早就发现了一本她的日记本,但是一直没有打开看。”
就在装协议书的铁盒子下面,靠近枕头的地方,藏着一本厚厚的类似笔记的本子,第一页写着“日记”两个字,不算好看的手写体,但是很清秀。
她没有勇气打开。不是因为不好奇,而是觉得本子里一定有自己不太想看的、对方对于顾衡的感情。
喜欢顾衡的人千千万。
她最害怕面对的人就是以前的于菲菲。
两个人向于父道了别。
临走时,菲菲很是认真的对着照片道:“叔叔,我每天早睡早起,坚持运动,早餐吃的很多,午餐还好,晚餐吃得少,但是晚上消耗也少,身体很健康……我会让她很健康的。”
她认真说话的样子总是像个跟老师报告的学生,让人忍俊不禁。
顾衡伸手放在她发顶,揉了揉她的头发,声音温和:“走吧。”
*
回程的路上,顾衡开车依旧安静,民谣歌曲里的男声干净清澈,而菲菲因为心里放下了事,终于在这样静谧的气氛中昏昏欲睡。
喜欢可能是很有道理的,也可能是毫无道理的。
前者比如阿山倡导的爱情:喜欢一个人,最好先确定ta是安全的、可以喜欢的。相貌要端正,身材要适中,无不良嗜好,有一定教育基础,最好有房有车,房车都已经还清贷款,最好还能有个兄弟姐妹帮忙分担照顾老人的负担。
可能因为要求多,阿山如同广大剩女,长时间维持着自己“单身狗”的身份,并且一直坚持要遇到“一个合适的人”,才能够喜欢。
“这样的爱情才是成熟的、理性的。”他道。
但其实更多时候,喜欢一个人是后者的情况。
可能喜欢ta的一个表情,一个动作,甚至是一个不经意间的眼神,喜欢了之后即便发现ta一贫如洗、并不适合长久相处,但是仍旧会忍不住去喜欢。
直到有一天清晨起床,发现自己对ta的感情因为时间或者其他原因,消失殆尽。
“这样的爱情是短暂的、盲目的。”阿山大人如是说。
并且他非常肯定:“你对顾衡就是后者。”
但菲菲知道,并不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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