千读网

字:
关灯 护眼
千读网 > 抗击日寇大血战 > (六)南京政府的抗日与剿共方针

(六)南京政府的抗日与剿共方针

(六)南京政府的抗日与剿共方针

沪战发生后,在南京的国民党政府要人中,对于抗战的问题有着截然不同的主张。

一种主张应坚决抗日,以阻止日本侵略。其代表人物主要是在作战第一线的19路军蒋光鼐、蔡廷楷,淞沪警备司令戴戟等和行政院长汪精卫以及冯玉祥、李济深与参谋**朱培德。其中蒋、蔡、戴三人曾于沪战发生后的1月29日代表其部队向全国发出守土抗日、决不退缩的通电。而汪、冯、李、朱等,则于2月6日联电19路军表示慰问,并表明援军正向上海开拔,以激励第一线部队。

陈立夫、程天放、曾养甫等人则主张由蒋介石率东北军等出师山海关外,加强北方战场对日军的压力以牵制上海之敌。他们认为这样做还可以收复国土、洗雪国耻;牵制敌军,实行持久抗战;利用团结内部和顺应民心;易于巩固军事重心,加强北方革命之基础。

还有宋庆龄、何香凝女士,对19路军、第5军将士之忠勇抗敌,倍加赞扬,宋于2月12日、何于3月11日相继率各方面之人士至淞沪前方,看望为国杀敌的将士们,并勉励他们继续奋斗,不使我中国的寸土沦入日军之手。

另一种主张就是何应钦、蒋介石,认为淞沪抗战我军无论付出多少代价或牺牲,亦不能达到任何目的,为此,应适可而止,从速设法先求停止战争,万勿犹豫致失良机,以便集中兵力,在江西进行剿共。因此,在“一·二八事变”后的第2天,何应钦向各省通报沪上的军事情况时,即以低沉之语调晓喻地方,其内容为:

上海冲突,由日方声请停止,各国领事居间调停,继续停战3天,暂告段落。**决定方针,一面从事正当防卫不以尺土寸地授人,一面仍遵用外交方式,要求各国履行其条约上之责任。

查正当防卫之定义,为抵抗紧急不正当之侵略行为。现在日军在沪既要求停战,我方即应沉着应付。否则“人不犯我,我不犯人”误用正当防卫,转成诱起战争之口实,国际同情亦随之而失矣!

现国联已援用第15条,采取较有效之制裁,是外交方面或有转机之望。并盼各省军政长官深体**旨意,确切明了正当防卫之意义,即对于此次上海冲突勿涉嚣张,启日寇借口宣战之机,失国际同情之利。

对于外侨应一体尽力保护,制止借用名目非法侵害,以靖地方而利国家。

“九·一八事变”后,日军占领了我国东北大部地区,接着于11月8日制造了天津事件,11月19日侵占了齐齐哈尔,1932年1月2日攻占了锦州。“一·二八”上海事件发生时,关东军正调集部队由长春向北,越过松花江。作进攻哈尔滨的准备。处于此刻,谋国者依然昧于松散的国联,还解释对侵略者的“正当防卫”,唯恐“日寇借口宣战”。似乎日军在我国东北、华北的大规模侵略没有发生过一样。以这样无能的政府、无能的高级决策机关,自然只有一退再退,一让再让,而误国误民。从以下的一些文件中,可以看出当时国民党反动集团在严重的国难时期对外怯于抗日,对内勇于剿共的诸多事实。

当19路军在上海浴血奋战、民众大力进行支援、日寇正被打退的时刻,何应钦却于1月31日、2月8日致电上海市长吴铁城,提出限制部队的作战行动,以防被**利用和对敌抗战须适可而止等的指示。1月31日之电文为:

(一)我军连日不顾牺牲奋勇自卫,允足以表扬爱国之精神。惟我国目前一切均无准备,战事延长扩大均非所利,各国领事既出面调停,请兄等酌量情形斟酌接收。

(二)望蒋总指挥、蔡军长、戴司令,通令所部严守纪律与秩序,非有上官命令不得任意射击。在前线部队尤须遵守。

(三)现各国对我颇表同情,故我对各国侨民与军队。亦务求亲善不得稍有冲突,以保持已得之同情。

(四)对假托爱国名义之捣乱团体,应严加制止,其他民众爱国之行动亦须周密注意,以防**从中利用机会而图捣乱也。

何应钦2月8日、9日发给上海市长吴铁城的电报,要求适可而止准备与日军停战,曾引起京沪警备司令陈铭枢的反对。2月8日之电文为:

上海吴市长铁城并转子文、静江、岳军、庸之诸兄:

庚末电谅达。我国对外一切军事平时毫无准备,兄等已所深悉,是以此次淞沪事件,弟曾迭电商酌适可而止,盖期早得结束为国多留一份元气也。

『加入书架,方便阅读』





热门推荐